各投标单位: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拟建的 七星关区野角小型灌区新建工程
七星关区野角小型灌区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5 条,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
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
厅(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 业务系统,并于当日 11 时 00 分前解密投标
文件。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条,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647557.22 元。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条,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 ( 或其委托 ) 熟悉相关
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7 人 ( 其中招标人或其委托代表 0
人,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7 人 ) ,由招标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条,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现金或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
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 % 。履约担保退还:在颁发完工证书之日起 28 天内一次性无息
退还。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条第 3 点:删除承包方式:本工程的临时工程为固定单价承包,以
实际工程量结算。
6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 条 1 、本工程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T 值(含劳动保险
费)为:人民币 3647557.22 元。
7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 17.3 条工程进度款: 1 、按每月(期)计量一次,每月(期)申报工程量,
每期按发包人、监理人及全过程审核单位审定工程量的 80% 支付工程进度款; 2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合格,承包人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后向发包人申请审核,经甲方委托有造价
资质的第三方审定(结果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在确认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并经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
格后,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价款的 97% (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价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7% 支
付),留取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 、付款时由承包人开具审定工程价
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 、该项目工程量清单按照最新上传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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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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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贵州生态环境工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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