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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惠飞路28号(原亚䘵贸易公司)西侧地块三年租赁权

· 2024-02-29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舟山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舟山市定海区惠飞路28号(原亚䘵贸易公司)西侧地块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10000.00平方米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4年3月14日到期)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无权证,根据征收补偿协议,该地块由出租方运营管理。如遇政府城市规划用途、开发建设、征用及上级政府有明确要求的情况须收回租赁权的,租赁提前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腾退。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舟山海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毅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857229447
    联系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城投大厦17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2.0000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52万元/年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 一年 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标的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用于存放水产品等容易引起异味、污水等环保污染问题的物资,不得用于住宿、改建冷库,不得从事生产加工、不得违规搭建。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年租金的25%。2、标的位于舟山市定海区惠飞路28号(原亚䘵贸易公司)西侧地块,无权证。根据征收补偿协议记载,该地块具体委托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实施征收,目前交由出租方运营管理。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不通水、电,由承租人自行安装并承担相关费,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应对此全面了解,无任何异议。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改造的,需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出租方备案。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以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合同到期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顺延,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舟山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交易方式:本项目首次挂牌期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延牌期采用即时摘牌即时成交方式。2、公告挂牌期:首次挂牌期限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3、首次挂牌期间,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4、首次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5、首次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进入延牌期。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稿)及安全协议书.docx
    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 0580-2282311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1905室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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