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全过程 造价咨询、监理)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593 号、长发改【2015】731 号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招标 人为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监理)
2.2 项目地点:位于开福区,西临福庆街、北潮宗街、东临黄兴北路、南临中山西路;
2.3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潮宗街和西长街区域内的景观、亮化、绿化、智能化及 C、D 级危房改造等方面,工程造价估算约 4000 万元,重点打造西长街南入口、潮宗街东、西入口、北正街南入口等
几个主要的出入口、 3 条精品旅游线路、几个重要节点的改造及街区绿化、亮化等。
2.4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 25 个月,从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起计算。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g 勘察服务:针对潮宗街区 C、D 级危房改造及门楼建设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项目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出具相关的报告(包括对基础选型的建议),并确保职能部门审批通过。
g 设计服务: g 方案设计 g 初步设计 g 施工图设计 g 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规划设计、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过程报建配合服务等,并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提供符合项目招标的深化图纸及工程量等工作;
g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 工质量的监控。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 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进行处理,对合同、信息及相关过程资料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g 造价咨询服务: g 编制设计概算 g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g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g 结算审核 g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分为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 段、竣工结算阶段。设计阶段:技术指标优化建议、经济指标优化控制等。①设计概算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针对施工单位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初审,同时并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应外审及财评审核工作;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 g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g 提供: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 1 年(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g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不少于 1 个(1 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64 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 6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的全过程咨询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至少以下一项执业资格(有效期内):①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②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③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造价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2)拟任设计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拟任勘察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证书。 4)拟任监理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2 个在 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 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 (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 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到位, 并及时到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②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3.3.2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 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3.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6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牵头方的 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 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 企业法人公章。 3.3.7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 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限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558170。
9. 其他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 或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需要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CA 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 2 转 1 或者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洁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凤舞路 115 号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永通商邸 B 栋东单元 1406 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项目负责人:周强
电 话: 0731-84390929 电 话: 1558011888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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