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电力材料(一)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
价税合计(元) |
税率 |
使用部门 |
备注 |
1 |
电压互感器 |
JDZX9-10B |
个 |
框架协议 |
2660.00 |
3005.80 |
13% |
响大 |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接受生产商、经销商和代理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经销商和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授权销售及对产品售后承诺证明的原件。生产厂家和该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产品的报价。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提供产品必须保证二年及以上稳定运行。三无产品不得参加报价。需提供近两年本项目同类产品在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6.参与报价物资的生产商、经销商和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质检报告,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成交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不得委托第三方收取任何合同款;本次采购不接受预付款。 8.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人员或失信企业;是否被和市场监督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谈判。
四、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后查询本公告及附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2)未在本网站报名,或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7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1号
电话:0471-2246294
邮政编码:010050
项目联系人:陈工
传真:0471-2246294
邮箱:ygjtwzb@163.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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