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整体使用中,其中办公商业用房约1115平方米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地上建筑物取得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浙(2018)舟山市不动产权第0006411号,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务金融用房;地下室未取得产权证。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包括出租标的内部分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可以在信息披露期间查看现场并至出租方处查阅物资清单)。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其他披露事项:出租标的位于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升路20号,地上11层,地下2层,包括办公商业用房、酒店及交流中心区域范围全部配套,地块总用地面积约5422平方米,建筑面积(产权证面积)约15317.41平方米(其中酒店及配套约9176.51平方米,办公商业约6140.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6223平方米,合计约21540.41平方米,地下车位99个,地面车位27个。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报舟山国际传媒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经理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8531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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