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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三建一公司]安徽三建一公司王卫片区城市更新总承包工程充电桩询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 2024-07-18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王卫城市更新项目充电桩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王卫城市更新项目充电桩询价采购。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市包河区王卫片区城市更新总承包EPC项目充电桩采购

2、项目编号:ACEG-202407683001

3、项目地点:包河区徽州大道与殷汇路交口东北角

4、招标控制价(含税): 730100元,税率: 13 %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6、合同工期: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身份证明、基本户证明材料或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类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不低于50万元充电桩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不低于类似业绩规模金额(50万元)80%的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具备承接此次供货、安装或服务能力,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4、品牌要求:/

5、其它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论已报名与否,其投标均无效:

1)按安徽建工三建采购管理细则,被限制投标的;

2)被列入公司和集团黑名单的;

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的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计税方式

本项目为一般计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采平台(网址:https://cg.aceg.com.cn),进入询价采购模块,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线上进行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不退)本项目设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2、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没收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拉入安徽建工集团黑名单,并禁止5年内参与安徽建工集团项目的所有投标活动。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7 25 9 00分

六、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 7 18 2024年 7 23 17 00分前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未上传签字盖章的所有询价资料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均按废标处理)(询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中的所需附件;附件2询价报价表;附件3报价清单,及其他附件材料等)。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建设单位付款的前提下,依据工程进度按月付至结算量7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与本工程物业管理单位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结算完成付至完成结算量的80%,与建设单位结算审计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期满(无息)付清。付款前需按结算金额全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安信、E信、易信等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或安信、E信、易信等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全额提供与结算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调试费、吊装就位费、第三方检测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2、投标人需按照工程量清单规格型号、说明中的要求等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就投标产品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接入业主制定运营管理平台)、验收等配合服务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资料均应真实有效,使用贴牌产品以及篡改数据参数、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均按招标法相关条款上报处理,扣除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建工集团黑名单。

4、投标人应自行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的参数、性能等,如报价有遗漏或不足,单价不予调整,按实际数量结算。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企业不良诚信行为。

5、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履约保证金:

1)数额:中标合同总价3%

2)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天内未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返还时间:该项总承包工程完工、合同履行完毕、工程保修期满,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中途退场的直接扣除。

九、联系方式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365692163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525510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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