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临清市济津华庭工程项目防火门、入户门等物资采购公开竞谈公告
编 号:ZT17-JJHTXM-JZXTP-2024-004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有限公司临清市济津华庭工程项目经理部防火门、入户门等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清市济津华庭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临清市济津华庭工程项目部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清市市区偏西,东临启秀路,南临济津河,西临新华路,北临温泉路。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63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9660.87平方米,地上建筑建筑面积273931.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729.38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22F住宅楼4栋,18F住宅楼15栋,17F住宅楼4栋,6F住宅楼6栋,幼儿园1栋,沿街设置商业,配套建设配电室、供热站、养老服务、物业管理及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可提供住宅1989套,停车位1210个。总投资88668.814565万元人民币。2.2招标内容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 招标依据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FHMD-01/FHMD-02/FHMD-03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经营可许证》《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报价人需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年供应能力要满足竞谈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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