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选聘项目 招标人为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是省级民航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平台,集团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下辖杭州机场、宁波机场、温州机场、舟山机场,托管衢州机场、台州机场、义乌机场机场等,目前合计管理二级公司22家。
为满足招标人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聘资产评估机构8家,备用资产评估机构4家,为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各下属企业(集团全级次公司)提供资产类评估服务。资产评估机构需根据招标人的服务需求和技术要求,为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各下属公司提供资产评估及相关配套服务。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评估机构执业服务质量,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各相关人员对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及时清除出库。当已入库资产评估机构提前终止合约的,候补备选资产评估机构在可按序递补,由其与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替补入库。经替补后,资产评估机构库供应商库内单位仍少于8家时,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库自动失效,已签署的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国有资产评估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投标管家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见投标人须知第10款)。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e招) https://ebid.zjairports.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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