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华地京师学院里1号楼商业房产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市华地京师学院里1号楼商业房产出租 | |||||
项目编号 | HACQ-202227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8月16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8月24日 | |||
批准单位 |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淮安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受理登记表》 《关于同意华地京师学院里1号楼商业房产公开招租的批示》 | |||||
出租人名称 | 淮安汇鼎地产有限公司 | |||||
出租标的物概况 | 1号商业楼-1F面积8072.05平方,层高5.4M;1F面积5725.48平方,层高5.75M;2F面积6629.84平方,层高5.6M;3F面积7070.69平方,层高5.6M;4F面积5160.37平方,层高5.6M;1号楼总建面32658.43平方。 出租人不组织意向承租人集中现场勘查,房产相关具体资料设计方案级图纸咨询出租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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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国横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国横淮安评房字(2021)第024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汇鼎地产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10日 | |||||
年租金评估价 | 329.2万元 | |||||
租赁期限 | 10年 | |||||
租金 | 296.28万元/年,合同期内每两年递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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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场地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场地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租人参加竞租。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3万元整。承租人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3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5、1号商业楼目前处于在建状态,预计2022年下半年交付,本次房屋招租项目如有因产权归属问题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和淮安汇鼎地产有限公司负责 6、本标的的出租业态仅限于【商业】:零售、餐饮、亲子、娱乐、影院、超市、生活、休闲、健身,不得从事任何其他可能影响出租标的整体使用形象的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场地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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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商业运营管理公司且承续期间不低于三年(2019年01月及之前注册成立),具有雄厚的资金优势,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 2. 意向承租方必须有商业全周期服务经验(包括定位、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目前在营商业管理项目不少于三个,并操作过至少1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方商业规模的成功案例(提供相应材料); 3. 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文明城市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建设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 4.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承租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超出经营范围;承租方运营项目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备条款必须在整租合同框架内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整租剩余租期。(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方具有丰富的商业地产经营经验和专业的运作团队,在合同签定项目交付后6个月内必须正式对外营业,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时间为准(须提供承诺书); 6、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7、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8、意向承租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9、意向承租人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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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评估报告》; 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四、《出租合同》。 五、《年租金下调的批示》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人须报送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受让人为营利法人应提供: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受让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国有资产受让登记表》(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在网络报名时须以扫描件上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会员用户操作手册:(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770370470(陈先生)。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3万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如被确认为承租人,该保证金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定 《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徐先生(交易中心) | 贾先生(出租方) | |||
联系电话 | 0517-83638591 | 152523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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