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渝绵南公司)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南渝绵南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承担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高速集团)《关于加强所属企业法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蜀高司办〔2024〕75号)和南渝绵南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南渝绵南联〔2024〕30号)等相关规定,由南渝绵南公司作为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南渝绵南公司作为项目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和相关制度规定,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专业、信誉良好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2.本项目服务期限:
比选申请人原则上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两年为限。对常年法律顾问的考核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或每个聘期末一次),考核合格后,若双方均接受原合同条件可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最多为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合同解除,不再续签,服务结束。
3.服务内容:
本次比选范围为南渝绵南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1.为公司日常业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为公司即将签订的合同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2.草拟、审查和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
3.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重要会议,审查或准备谈判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公司需要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4.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参与重要合同理事项审查,对公司合规性建设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时提出意见;
5.对甲方的专项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为甲方提供投资及担保抵押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6.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参与比选人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解决,就相关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办理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处罚、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甲方另行支付代理费,其代理费比例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规定标准的50%执行,特殊代理费须经双方协商后确认最终金额;
7.对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对重大合同、重要项目进行法律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8.审查公司管理制度,规避法律风险;
9.服务期内每年协助比选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律讲座等;
10.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4.服务要求:
(1)比选申请人组成专门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比选人提供法律服务,团队组成至少3人,负责人需有连续执业多年的经历,并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团队成员需熟悉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等相关法律事务的律师,并指定1至2名律师作为固定联系人,保证比选人能随时联系。
(2)除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外,对于比选人的非紧急法律事务工作,比选申请人应在接到事项后2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出具书面意见;紧急事项原则上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并出具书面意见;
(3)比选申请人一般通过微信群、电子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通信方式向比选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有需要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要求到比选人办公场所或相关工作场所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4)比选申请人应对常年法律服务过程及其所处理的法律事务内容、相关结果进行记录,如有必要应向比选人递交盖章的法律咨询或法律审查意见原件,服务期满应向比选人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报告。
(5)比选申请人及服务团队律师对比选人提供的资料及服务中所接触、了解的任何信息、法律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比选人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服务工作外的任何事宜,不得泄露给服务团队律师外的任何第三方。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执有四川省内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曾为2个及以上类似比选人行业(工程建设、公路运营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交通服务等)的相关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人员要求:
①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1名。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10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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