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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丰城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丰城市税务局关于宜春市丰城市龙光中大道229号(丰跃名城一期)1层l3-005室的公告的公告(第一次)

· 2024-11-30
国家税务总局丰城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丰城市税务局关于宜春市丰城市龙光中大道229号(丰跃名城一期)1层L3-005室的公告的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1/30 08:38

国家税务总局丰城市税务局关于宜春市丰城市龙光中大道 229号(丰跃名城一期)1层 L3-005 室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11/29 10 :14

竞买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 2024年 12 6日10点至 2024年 12 7日10点止(延时的除外)在我公司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 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竞价标的:

坐 落

层次

不动产权证书号

房号

建筑面积(㎡)

评估总价(元)

起拍价(元)

丰城市孙渡街办龙光中大道 229号(丰跃名城一期)3层 L3-005

3

20240009807

L3-005

32.75

266618

266618

性质:商业店铺(其他信息详见标的物评估报告)

起拍价: 266618

保证金: 30000元

加价幅度: 3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

1.商铺委托经营:竞买后一个月内,业主需带不动产权证与丰城喜盈门范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定《商业用房委托经营合同》,商铺必须统一委托经营及管理。

2.委托时间及租金收益政策:

①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2033年9月30日止。

②商铺委托时间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计算,前2年受托方无需向业主方支付租金(用于市场培育),从第3年(即2027年1月1日)开始租金按实际收益9:1分成(业主9成),租金按季度支付给业主。

A:如在2025年1月1日前竞买成功,并于竞买后一个月内办理不动产权证及签订《商业用房委托经营合同》的,计租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从第3年(即2027年1月1日)开始收租。

B:如在2025年1月1日至5月1日前购买竞买成功,并于竞买后一个月内办理不动产权证及签订《商业用房委托经营合同》的,计租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起,从第3年(即2027年5月1日)开始收租。

备注:计租时间为每年的 1月1日起、5月1日起,统一截止时间为2033年9月30止,以此类推。

③商铺实际租金收益:聘请有资质的审计公司,按每年商铺的实际出租情况进行租金收益的审计公示。

审计报告中商铺业主实得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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