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柴油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2201-TL-ZCZX-WZCG-2024-019
1.谈判条件及依据
1.1谈判条件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土方施工项目,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区(县)。本次物资谈判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物资柴油进行公开竞谈。
1.2谈判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土方施工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开工日期:2024年10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土石方工程量150万³,运距3km-40km。 本次物资谈判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2.2谈判内容如下: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柴油: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石油等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要求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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