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2025年-2026年起重设备租赁框架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价项目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2025年-2026年起重设备租赁框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GDDSYAGCJS20250501(采购编号),项目建设单位为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2025年-2026年起重设备租赁框架采购项目
(二)项目估算采购金额:350.00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
(三)项目类别:外委工程类
项目地点:韶关市南雄市。
3. 采购范围、标包划分
(一)采购范围: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在开展配电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起重设备的租赁使用。
(二)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
标包号 | R最大中标数量(个) □最大中标比例(%)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R最高费率(%) | 交货时间/工期/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1 | 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2025年-2026年起重设备租赁框架采购项目 | 350.00 | ≤100% | 需求单位书面通知的所需数量、时间、目的地派工 |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上限含税单价 (元/台班) | 备注 |
1 | 随车吊 | 8吨及以下(含8吨) | 台班 | 1 | 1600.00 | 8小时/台班,不足4小时按半台班计算。 |
2 | 随车吊 | 8-12吨(不含8吨) | 台班 | 1 | 1800.00 | |
3 | 吊车 | 8吨-16吨(含16吨) | 台班 | 1 | 2000.00 | |
4 | 吊车 | 16-25吨(不含16吨) | 台班 | 1 | 2200.00 | |
5 | 吊车 | 50吨 | 台班 | 1 | 4000.00 | |
6 | 吊车 | 80吨 | 台班 | 1 | 6000.00 | |
7 | 挖掘机 | 60 | 台班 | 1 | 1500.00 | |
8 | 挖掘机 | 120 | 台班 | 1 | 2000.00 | |
9 | 拖车费 | 公里 | 1 | 15 | 起步价按30公里计算,超出部分按实际里程计算 |
注:1、租赁费用包含设备租赁费、操作人员工资。
2、拖车费用计算规则:挖掘机租赁2个台班以下(不含2个台班)按双面路程计取拖车费用,2-3个台班按单面计算拖车费用,4个台班以上免计拖车费用。
3、 在采购结果执行过程中,如实际采购量与原预估量偏差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框架协议期内
a.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1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或启动新一轮框架采购。
d.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1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发生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费率在100%以下(含本身),报价费率<80%时,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专项作出详细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以往类似工程详细成本分析报告供评审工作组审查。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具体内容包括项目设备供货、运输、燃油、人员工资、保管、包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包括操作人员参加需求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安规考试等费用。最终产生的采购内容及数量(台班)以需求单位与成交投标单位双方确认的实际签证单为准。除采购人有明确规定外,成交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结算方式:
1、租赁费用按需求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双方确认的实际签证台班数结算。台班计费方式:台班=按签证实际使用时间/8小时,不足4小时按半台班计算。
2、租金按月结算(即结算价=成交费率×各上限单价×各项实际需求采购量),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七)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韶关永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
(八)服务要求:1、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内被列入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大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禁入或黑名单的中标投标单位,不再承诺对应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有效期内成交资格。
2、运输车辆要求:(1)中标人应具备满足本项目服务实施的作业运输车辆,必须保证服务期内提供的所有车辆均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因此而产生任何法律纠纷;且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年审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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