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本部、黄冈分行、咸宁分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本部、黄冈分行、咸宁分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HBT-11224106-253257;交通银行编号:CGXM42199925050013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本部、黄冈分行、咸宁分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采购湖北省分行本部、黄冈分行、咸宁分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一年,续签安排为连续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含首次及续签),在符合续签条件下通过我行内部审批后,可开展第二年合同续签,到期时间2027年6月30日。
本项目分3个包采购,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如同时投标多个包,以报名时间最早的包为有效投标,具体预算如下:
包一: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本部武装押运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7832000元。
包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黄冈分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260000元。
包三: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咸宁分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6700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作禁用或交通银行总行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当前未与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发生诉讼争议。(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5.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武装守护押运。(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投标人有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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