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洒水车等设备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洒水车等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洒水车等设备采购。
1.2 采购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洒水车2台:载货二类底盘,国六B或以上排放标准,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210kW,公告罐体有效容积≥14m3,罐体材质不锈钢。污水自吸泵4套:采用风冷双缸发动机,发动机排量≤650cc,发动机功率≥10KW,最大可通过固体物直径颗粒≥50mm,泵体具有3面刀体,切割破碎水质杂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洒水车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上牌(适用于SB-1标段)、保险(包含一年的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0万元)、机动车损失险(车辆原值)、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每人保额不低于30万元)、自燃损失险、指定专修险、不计免赔特约险)适用于SB-1标段、备品备件、验收、税金、利润、培训、质保期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SB-1标段:洒水车2台,SB-2标段:污水自吸泵4套。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标段。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制造商满足上述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SB-1标段:近3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台洒水车供货业绩(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制造商和代理商之间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认可);SB-2标段:近3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套污水自吸泵供货业绩(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制造商和代理商之间签订的供货合同不认可)。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9)为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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