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3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红外光栅车辆分离器集中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主体: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分公司)、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公司)共同参与。
2.2采购单位简介: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速集团)是2018年9月经省政府批复由原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改制成立的省属国企,注册资本300亿元,主营业务包含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高速公路沿线资源经营开发及相关服务。截至2025年2月底,湖南高速集团共经营管理84条、6920公里高速公路,其中省内81条、6790公里高速公路,占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8197公里的82.83%;在建高速公路11条,总里程1003公里,总投资约1640亿元;资产总额约7039亿元,是湖南资产规模最大的非金融类国有企业、2024年中国企业500强。
2.3采购需求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机电分公司、信科公司承接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等)所需的红外光栅车辆分离器。需求可能涉及:城龙、新新、张官项目机电工程(预计2025年年底通车);耒宜项目机电工程(机电工程现已进场,预计2027年通车);养护项目包括长沙、湘潭、株洲、岳阳、益阳、娄底、邵阳、怀化、衡阳、张家界、常德、湘西、郴州、永州等14个运营管理单位和现代运营分公司(新溆高速怀化段、沅辰高速)所辖高速公路的机电日常养护及机电养护工程(含大修)。供应商须认识到合同期内采购人还存在因增加或减少承接项目导致采购数量变化可能性。
本次设备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红外光栅车辆分离器 | 套 | 100 | |
2.4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免费注册,并编制《上线物料表》,经审核后创建商品,完成相应商品在集采专区的上架。采购需求人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分批次通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向成交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供应商发货前须取得采购需求人同意;需求人有权在发货前进行厂验。若供应商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及合同的要求,一经发现,采购人(需求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禁止响应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采购项目3年,同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需求人)的发货前检验,不代表免除供应商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5交货期:采购需求人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下达采购订单后15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湖南省内采购需求人指定工程地点。所有设备需送达采购需求人指定的卸货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况、卸货条件和运输成本,无论需求数量多少,不另计运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具体以采购需求人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下达采购订单为准。
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年度内需求单位已承接并签订具体业务合同的建设项目供货至该项目业务合同截止日。对于履约信用评价不达标的供应商,需求单位可随时终止合同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终止合同。
2.6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7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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