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 2022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二次招标情况说明
一、情况说明总体简述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 2022年度职工体检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在投标报名阶段,没有单位参与报名,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未成功。
经研究分析,为圆满完成职工体检服务,我公司决定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作出调整,拟于 7日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二、本次招标情况的描述
我公司于 8月26日在多家媒介平台首次发布招标公告信息,公告时间为8月26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16:00时,共收到0家单位报名。按照相关规定,当投标人少于3个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未成功。
三、本次招标未成功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
原因: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的关注度不够,在仅有的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内,未关注到本项目招标公告。另外一方面,考虑可能本项目业绩要求过高,潜在投标人在看到公告后认为业绩要求过高,无法满足资格要求,所以放弃报名。
解决措施:降低业绩要求,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四、 二次招标招标文件调整内容
将首次招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单位相同)近 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中体检人数不少于500人”的单位职工健康体检项目。调整为: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单位相同)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中体检人数不少于500人”的单位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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