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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连城县四角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设施采购项目(第三次)

· 2022-09-23

连城县四角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设施采购 项目 ( 第三次)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FJLYCGJJ2022176

受 连城县四角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网络竞价时间定于 202 2 年 9 月 28 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在龙岩公物采购网(网址:)对以下招标内容进行 公开网络竞价 :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选取供应商基本内容: 连城县四角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设施采购。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天内完成供货 。

3、最高限价: 76579元 (含税),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根据有效供应商报价排名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最低的一名即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报价相同的,以竞价出价时间早的优先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竞价供应商排名,供应商放弃中选的,由下一名替补。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

2、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资格及服务能力 ;

3 、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资格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4 、符合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已认真阅读并同意 龙岩公物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二、 采购清单 : 详见附件 1

备注:上述 二均为重要要求,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竞价将被拒绝。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出具如下承诺函和本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并统一合并编制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并在竞价环节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无效。

承诺模板

****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 (全称) 完全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的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上述 参数 要求进行供货 ,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本采购文件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三、 产品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经 交货并 验收合格后,所投产品提供免费保修期 壹 年。

2、成交供应商应免费送货上门、并搬运至 委托人 指定地点,应派 技术人员 到现场安装。

3、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四、 报价要求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产品的具体品 牌和型号(定制类的产品可不填写具体型号,但应注明品牌或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在竞价过程中进行分项报价(若有控制单价的,投报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并在竞价过程时作按下述格式编制按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运输、人工、制造、装卸、搬运、安装、保修、售后服务、税 费等一切费用不可预见费。

分项报价表格式如下:

序号

规格型号

材质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4

投标报价总计:大写 元小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五、 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公章,竞价过程在电子件管理选项中按 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

3 、 分项报价表

4、 诚信承诺书

5 、响应承诺函(格式详见模板)

6 、保证金缴纳凭证

六、 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截止时间 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自行签订合同,合同不违背本公告采购实质性要求。

七、 验收和付款

1、验收标准:本竞价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要求,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无条件整改,整改至招标人满意为止,整改过程中一切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若成交供应商整改不到位(整改次数超过2次的),影响招标人正常运行的,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3 、 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供应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款项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 202 2 年 9 月 28 日 16: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在系统上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竞价保证金 1 0 00元 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子账号: 6232811880000004454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卢女士( 0597-2810096)

招标代理联系人:江女士( 0597-2555805)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 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十二层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计收,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同保证金同账户,转代理服务费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4、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缴交凭证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合同或 采购人 出具 《同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向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款,招标代理公司自收到 采购人出具 《同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招标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若放弃中标,则保证金扣交给采购人。

7、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招标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龙岩公物采购网站()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2、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13、如竞价结果存在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情形,则以系统报价时间较早的为优先排序。

附件: 1.网上竞价须知

2. 供货合同

3. 采购清单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 2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1

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应商在龙岩公物采购网()上注册,接受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公物采购网首页龙岩公物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其在龙岩公物采购网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3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类别

(一)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自愿缴交网上竞价保证金;

3、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二)网上竞价供应商类别

网上竞价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报备,申请报备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供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

(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网上竞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

( 2) 网上竞价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一份(按年度缴纳的)。

申请报备的供应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可多次参与网上竞价;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参与网上竞价。

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供应商,须在项目报名结束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承诺书》和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上传至龙岩公物采购网()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竞价保证金(以到帐为准)。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其竞价将被拒绝。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 :采购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三个工作日0时开始至当日下午16:00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正品行货。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卡、售后保修卡等文件。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服务。

2、采购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采购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 供应商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品牌、型号及配置、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或者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市公物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如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二)货物到货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商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中文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四)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论是项目验收意见的组成部分之一。

(五)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交《成交通知书》原件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向采购单位办理相关货款支付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市公物采购网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成交供应商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 2)违约二次,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六个月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4)违约四次,取消其一年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将报请龙岩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 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龙岩市公物采购网:( )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本须知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 9 月 23 日

附件 2:

连城县四角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设施 供货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供应商):

第二条 合同标的、价款

2.1 合同标的描述:

序号

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

材质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4

合同价 (含税) 总计:大写 元小写¥

甲方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2 包装要求: 足以保护货物质量包装,包装物不回收、不计价,费用由乙方负担。

2.3 因货物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满足下列质量标准。

3.1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以较严格的为准;

3.2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标准执行。如果样品标准高于双方商定的质量要求,按样品标准执行,如果样品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按约定标准验收。

3.3已加当地有长期售后点,8小时内到场保修。

第四条 付款

4.1 本合同价款由甲方向乙方按下列执行:

货到 安装完毕并 验收合格后,由 甲方 通知 乙方 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甲方所属各县(市)分公司提供的实际数量、质量、供货时间的验收资料(商品入库验收单),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一次性支付: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 日内,甲方凭有关验收手续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4.2乙方不能保证报价者、订约者和履约者为同一厂商及不能保证提供甲方公司要求提供的正式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4.3 货款支付方式: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本合同 价款 ,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4.4付款条件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1)发票原件一份;

(2)付款前乙方负有相关合同履行义务的,乙方应提供已履行完相应义务的证明材料;

(3)付款通知。

4.5 双方同意: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可以在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4.6 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第五条 货物交付

5.1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予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货物在交付给甲方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2 交货地点、数量、收货人 :符合甲方及 供货清单 要求。

5.3 交货时间 : 7个工作日 内完成。允许 乙方 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合同供货量。

5.4 货物的实际交货时间以甲方所属的分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5.5乙方交货时应立即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到货接收。到货接收仅表明收货人收到一定数量的货物,并不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5.6 对到货接收中发现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或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产生的逾期交货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6.1 验收标准: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6.2甲方公司对乙方所交的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并在入库当日填写验收单,同时应在货物到货后 15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验收日期,甲方公司进行验收,并通知乙方。双方应指派代表共同参加验收,乙方费用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验收的,甲方有权单独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6.3 验收时,双方应共同签署验收报告,详细列明验收入库时间、数量及质量等情况。验收凭证作为货物付款的证明。

6.4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表明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交货义务的必要证据,验收合格报告的签署不使甲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或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乙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责任。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7 .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符合本合同所述的相关质量标准。如产品部分或全部属于进口产品,则乙方应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和其他证明文件。

7.2 乙方保证对其销售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无任何权利方面的限制或瑕疵。

7.3 乙方承诺具备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合同约定的资格。

7.4 因 乙方承诺或保证不实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责任

8.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2 乙方违约责任

8.2.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有毁损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具体价格另行协商;如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甲方指令,由乙方负责修理、换货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8.2.2若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修理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修理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修理或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有毁损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修理、更换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日内,免费修理、更换或重新包装,并将合格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未能完成修理、更换,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8.2.4约定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8.2.4 逾期交货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 每日 2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合同价款的 50% 。

8.3 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8.3.1 在验收货物时,发现规格、材料不符、质量不合格、重量低于 供货清单 规定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退回重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

9.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质期约定如下:壹年 ,保质期自货物正常交付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9.2 保质范围

9.2.1乙方应满足甲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及时供货,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所提供的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的应无条件退回重换,甲方发现质量问题传真或电话通知后,乙方应在3个日历日 内来协商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5日内向对方通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权机关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 一 条 争议解决

1 1.1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作出对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释的规则。

1 1 .2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 二 条 其他要求

1 2 .1签订合同时, 甲方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次 供货合同 中未明确或未规定的事项作出规定或细微调整, 乙方最终报价不变,如对货物数量进行增减,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1 2 .2 甲方 可以对 乙方 投报的样品就颜色、款式等作出细微调整,最终确定本项目的产品样式, 乙方的最终总报价不得改变。只有 甲方 最终确定产品方案后, 乙方 才可安排生产或采购。如 甲方 对 乙方 投报的款式不能接受的, 乙方应按照 供货清单 要求供货。如 甲方对产品的款式、规格、用材等调整较大并影响了成本,双方可对单价进行协商确定,但协商单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价格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0%。

1 2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 之日起 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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