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

保标招标 > 运营管理 > 招标信息 > 新港雅苑安置小区商业配套委托运营管理

新港雅苑安置小区商业配套委托运营管理

· 2022-06-23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港雅苑安置小区商业配套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2AEECZ00025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港雅苑安置小区商业配套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2AEECZ00025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2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港雅苑安置小区商业配套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恢复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港雅苑安置小区商业配套委托运营管理,项目编号:2022AEECZ00025,恢复公告如下:

一、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623日10:00”,现延期到“20227月13日10:00”

二、 经专家论证,原招标文件:“8.6详细评审指标如下1、投标人业绩”现变更为:

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年内具有单个商业运营管理业绩面积不低于10360且履约状况良好的。每个得6分,最30分,没有不得分;

注:

1.上述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单个商业运营面积等核心内容,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2.上述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均可 (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等)

3.上述业绩不限定合同开始时间,需为距开标日一年内已完成或者正在履约的项目业绩。(例:某项目合同开始时间为2000年1月1日,至今仍在履约或者距开标日一年内完成,该项目业绩给予认可)

4.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5.上述业绩需附业绩近一年往来凭证(发票、非税票据、银行汇款凭证均可,免运营费用期内除外)以及业主单位提供的履约良好情况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0-30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肥桃花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肥西县

邮 编:231200

联系人:周利

电 话:0551-63826820转305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产权交易部

邮 编:2312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8825087

合肥桃花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2.6.23

三、附件

附件: 恢复招标公告.pdf 414366b4-1d75-4b0b-8c36-34ede397081e

文章推荐:

宁晋县2023年乡镇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市-庐江县-招标公告】2023年庐江县白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公开招标公告

数字化制造运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招标采购】2023年庐江县白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