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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公司管理的原轻化药机厂房屋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 2022-11-03

原轻化药机厂房屋拍租公告(第三次)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拍卖有限公司以网络拍卖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屋:

标的房屋位于前进路396号,使用面积约1556.95㎡,具备交付条件,现以房屋现状为准整体公开拍租,租期五年,起拍价:23.92万元/年。

一、资格条件:无。

二、承租条件:

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所从事经营的业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业态,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业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11917:00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

四、网络拍卖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211109:00 20221110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0/次。

五、拍卖保证金:详见拍卖须知第三条,到账截止时间202211917:00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咨询电话:0552-2055940 看样电话:18895696527

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2056390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八、《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190531/dd78a1ae-dde8-406f-b051-7ec5187d9d10.html查看

九、《网络报价须知》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190531/731c7774-63ec-4912-976a-600c44c7e046.html查看

十、《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https://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221017/a1bcc63b-f443-4ca1-8050-b69107efc41f.html查看

十一、《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2/20211130/9c240f75-02d2-48a2-a214-e5d381ceb952.html查看

蚌埠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2022113

原轻化药机厂房屋拍租项目拍租标的说明及拍卖须知 (第三次)

标的说明:

一、出租人:蚌埠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二、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标的房屋位于前进路396号,使用面积约1556.95㎡,具备交付条件,现以房屋现状为准整体公开拍租,租期五年,起拍价:23.92万元/年。

三、瑕疵告知

1、标的房屋无不动产权证书。

2、标的房屋无给排水、电力、消防设施设备,主体较为破旧。(以房屋现状为准)

3、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转让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4、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竞买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6、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拍卖,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先缴租金后使用。前三年租金不变,自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承租条件:

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所从事经营的业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业态,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业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优惠条件:

给予装修期3个月,免租金(分别在第一年第2期、第二年第12期租金各减免1个月)。

拍卖须知:

一、报名方式

1、登录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竞买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注册、登录身份需选择竞买人,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竞买人自备电脑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使用自然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自然人账号,使用法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法人账号

2、完成注册的竞买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首次进入系统的需先完善竞买人信息,并提交审核(自动审核)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报名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竞买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自然人:身份证。

2、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拍卖保证金:2.3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211917:00

户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12192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拍卖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拍卖保证金在缴清首次租金、拍卖佣金后,自动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承租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湖路1000号)一楼产权部;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以报名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人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五、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成交年度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计算取整)。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2、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成交公示期止后30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与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将首次租金、拍卖佣金支付到代理机构账户(收到拍卖佣金后由代理机构开具佣金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开具一般收据,租金由出租人开具发票。

下期租金应在租金结算日到期前30日前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以承租人租金到达出租人指定账户为准)。收到租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

七、关于房屋交付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附件1)并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人将标的房屋以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2、该房屋因历史原因,无不动产权证书,无给排水、电力、消防设施设备,主体较为破旧,承租人已知晓该情况,自行按房屋现状接收使用,后期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超越现状的相关请求。

八、关于装饰装修

1、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及经营过程中的改建装修,需遵守蚌埠市和禹会区的相关规定。承租人须提供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报出租人同意并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如须)后方可实施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承租人对其成果负全责。

2、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设备改造,由承租人自行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且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在装修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许可,装修完成后整体验收由承租人申报消防、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并须取得验收合格证并报出租人备案后,方可进行营业。因承租人装修后未能通过消防等验收而不能实际经营的,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索要任何赔偿。

九、关于经营管理

1、承租人应守法经营,不得扰民,接受房屋所在地政府、社区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社会综治、市容管理、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配合出租人的资产管理、租赁事务管理等工作要求,承担与经营相关的一切税、费。

2、承租人利用房屋的外墙设置广告、招牌等,须将方案经相关执法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设置的广告、招牌必须用于自身经营。禁止私自在住宅楼的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

3、承租人承担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电量增容、气、热、通信、网络及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十、其他约定

1、物业管理工作由承租人自行实施或自行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相应物业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装修改造和经营期间,施工者、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场所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由承租人负全责,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返还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房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4、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1669690600@qq.com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部,联系电话:0552-2074901

2、出租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二、质疑、异议期及方式

竞买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质疑须在延时报价开始时间3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邮箱:441515392@qq.com

联系电话:18895696527

十三、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出租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拍卖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拍卖佣金,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追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次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的;

4)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5)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整理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赁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的;

7)承租人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十五、拍卖佣金

承租人需向蚌埠拍卖有限公司支付年度成交租金5%的拍卖佣金。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蚌埠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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