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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综合运营管理平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12-01

大安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综合运营管理平台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YC-[2022]-1203

项目概况

大安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综合运营管理平台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YC-[2022]-1203;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1129]-0202号;

3.项目名称:大安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综合运营管理平台采购;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406858.00元;

5.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6.采购范围:大安市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库房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参数包含的全部内容);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前供货并安装完成;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0.免费质保期:验收结束后,免费质保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范围;

3.2供应商需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人员、设备、资金、供货、安装、调试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能力;本项目所供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负责;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供应商所承担的维护、保修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供应商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对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 间: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 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0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版发送至邮箱JLYC888888@163.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省大安市

人:姜静华

联系方式:0436-529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人:刘正阳

联系方式:0431-8936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阳

电 话:0431-89363399

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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