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公告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ETC发行长白旗舰店场地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故招标人现发布本项目重新招标公告,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为保证2023年度ETC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ETC发行长白旗舰店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要求出租的场地必须配备空调、公共设施等。
租赁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标的物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合同)至少拥有未来二年以上标的物的出租权【标的物面积不少于600㎡,配备有停车场,独立的停车位不少于10个,且楼层为1层】。 2、投标人所投标的物房屋消防验收合格,提供相关执法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注:房屋所在地必须为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区域范围内。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IyU8_WQ?pwd=1fmx,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5 日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宁路村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024-8236202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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