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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4.103%股权

· 2023-12-22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2MB地块高科技工业园综合楼所在地区420000 - 420100
法定代表人王颖琛成立时间2006-06-21
注册资本(万元)62150.000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A19002
经济类型A05003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0007905537336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与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与维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10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4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81.3467
2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451
3宜昌三峡广播电视台6.5052
4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103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0000-8268.443715-8268.443715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71876.2604454048.77643467827.484011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9-300.000000-37.621980-37.621980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71974.4634654184.60143467789.862031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3.根据评估报告记载:
(1) 2022年经湖北广播电视台同意,被评估单位开展证券转融出借业务,出借数量不超过湖北广电总股本1%。于2022年12月19日签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出借约定申报收益增强协议》,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分二次出借 湖北广电1134.00万股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经评估计算,被评估单位持有上市公司湖北广电9.69%股权,持股数量为109,880,373股。按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确定每股评估单价为6.42元,评估值为70,54320万元;按评估报告日(2023年11月30日)前30个交易的每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确定每股评估单价为5.18元,评估值为56933.68万元。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湖北广电股票估值在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日的差异额较大。
4.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3]第1312号)、审计报告(XYZH/2023WHAS1B0337)等备查文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全部价款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10.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2)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5)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6)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8)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1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承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本方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已进行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本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3)本方承诺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工商变更登记后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本方承诺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全部价款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本方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7)本方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信息披露公告中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11条项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合作机构信息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注册资本(万元)1,560,000.000000
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
所属行业C36 / 内部决策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0001000115161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103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103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2022-10-21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2022年第二十一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全部价款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20 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FA1000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加价幅度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式交易机构联系人侯女士、刘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3811467135、13911971953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交易机构网址https://www.gdua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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