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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业务委托运营管理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 2024-02-04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40131-000018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业务委托运营管理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运营服务 1 6% 2024-12-31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A座8楼 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务委托 费用为450万元。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委托开展保税燃料油、内贸燃料油及成品油业务,制订相关业务的年度采购、销售工作实施计划、年度预算、营销策略、月度及临时性采购方案,并负责跟踪研究市场、组织开展客户分析和维护、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跟进应收款催收等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理由 燃料油公司为石油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按照集团统一部署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体制,业务独立。当前燃料油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保税燃料油、内贸燃料油及成品油经营,但因燃料油公司配置的管理及业务人员不足,无法独立开展相关业务。石油新能源公司是一家有着成熟油品业务经验的单位,其长期从事燃料油和成品油等业务的经营,一直运营良好。同时,石油新能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人员工作经验丰富,是一支专业化的管理团队。相关业务由石油新能源公司代为运营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并保障各项业务的平稳有序开展。(二)单一来源依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属同一省属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的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本次采购情形符合上述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临江金座1号楼9层至11层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2-04 至2024-02-07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李工 电话: 0571-8666404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A座8楼 电子邮箱:zpfszfcg@zj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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