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租房和经营性门面房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JZ-CG-XS24095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租房和经营性门面房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飞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汇金财富商厦 22楼12206室
成交 金额: 叁拾陆万元整 (小写: 360000.00 元)( 成交价为预算金额的 90.00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
名称: 金寨县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租房和经营性门面房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对金寨县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租房和经营性门面房 维修进行 服务。 服务要求: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维修工程确认书,核准工程量及价款。 服务时间: 1年。首期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首期合同履约考核达标且在相关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个年度;不论何种原因致使采购人未与供应商续签合同的,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及采购人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刘浦、王永红、周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4.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 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联系方式: 0564-2708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 15幢401
联系方式: 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64-70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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