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区厂网河项目和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绩效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40839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区厂网河项目和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绩效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成交金额:肆拾贰万玖仟元整(42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市城区厂网河项目和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绩效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全面梳理厂网河项目和供排水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状况,对项目实施效果、合同履约情况和监管质效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厂网河项目和供排水项目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提升举措,对合同内容和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力争达到项目实施预期目标等。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丹、张家宏、花建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6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12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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