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开区2025年—2026年综合管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BBFZ00041
二、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2025年—2026年综合管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3楼整层
中标其他类型:80%;4109763.8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包河经开区2025年—2026年综合管养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服务标准: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胜利,孟红震,李新标,程水生,何成德,宋昭纬,徐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下浮20%(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2.金额:5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662203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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