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朝阳路街道办事处开光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
废标理由: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65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歧义内容:招标总价和服务期不符。实际采购预算金额为一年总价,但招标文件中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期为3年,招标文件中总价金额与一年预算金额一致,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符。建议重新组织采购。
合同包1(朝阳路街道办事处开光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胡磊、高晓艳、马利(采购人代表)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文章推荐:
广州海洋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一次性餐具(第一批)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讲机配件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