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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x)实训考评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2-06-3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X)实训考评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X)实训考评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N2022-05-3123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

比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620

评审(采购)日期:202262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X)实训考评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2576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

采购人: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516

项目负责人: 王长飞、陶国顺

联系电话: 0551-6519955665199559

公示期:2022630日至202274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法务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及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特此公示。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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