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合肥院二期10号楼商业配套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清华合肥院二期10号楼商业配套资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ZB202402018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经理;联系方式:0551-63876396
项目资金投入及运营管理费:
(1)资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
(2)委托运营管理费不低于市场评估价312.2093万元/年,6年运营期不低于1248.8372万元(最终以扣除市场培育期期间的运营管理费为准);
(3)市场培育期不高于24个月。
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联系方式:0551-65860136-8606;1336560555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日1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巨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与蓬莱路交口紫云广场 A 栋 508 室
投标报价:
1 、资金投入4000.00万元
2 、委托运营管理费312.21万元,委托运营管理费6年1248.84万元
3 、市场培育期16.00月
服务期限:自运营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6年,考核合格后续签4年。合同签订后,本项目给予不超过24个月市场培育期(包含装修期),培育期内免运营管理费,培育期含在合同期内。
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4日
1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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